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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主题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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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3 | 浏览次数: | 来源: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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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在线访谈专题主持人陶磊。一年一度的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也为响应近期一些纳税人的咨询,使大家更好的了解今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我们有幸邀请了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张守凤、副调研员刘冰,与广大网友就2016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政策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张处长和刘处长向网友们打个招呼。

[2017-02-10 15:08:20][张守凤]

大家好,很高兴我和我的同事在这里与各位进行在线交流。今天是正月十四,借此机会,先给全省广大的自然人纳税人拜个晚年,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也祝大家新的一年各项收入比上年拿的高,依法缴税一年比一年多!

[2017-02-10 15:09:09][刘冰]

各位网友好,很开心有机会跟大家交流。

[2017-02-10 15:09:38][主持人]

谢谢。下面,请张处长先介绍一下这次开展年所得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主题在线访谈的背景情况。

[2017-02-10 15:10:12][张守凤]

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进行自行纳税申报,自2007年开始进行,这项工作到今年正好是十多个年度了。做好今年的12万元年所得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意义重大。与广大纳税人一起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是地税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设好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是为下一步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奠定基础,也是广大自然人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需要,是各级主管地税机关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做好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和2017年扣缴单位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工作。

[2017-02-10 15:11:59][张守凤]

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自201711日至331日进行。今天是210日,通过今年前期这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看,不少纳税人对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等一些问题仍有不少咨询。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了解熟悉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政策要求,今天,我和处里的同事一同来到这里,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能给大家一些满意。与此同时,省地税局和各市、县地税局正在通过地税门户网站、纳税人短信平台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宣传和税务干部“一对一辅导”等为广大纳税人进行实时申报辅导,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和要求。

[2017-02-10 15:14:45][张守凤]

在这里,我希望广大自然人纳税人自觉自行纳税申报,各市、县地税局一如既往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周密布置,切实抓好。

[2017-02-10 15:16:46][主持人]

今天的热线一定会火爆。现在有网友提了一些问题,我们先回答两个问题。

[2017-02-10 15:18:04][匿名纳税人]

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何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2017-02-10 15:19:42][张守凤]

这个问题刚才我已介绍,这里再回答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纳税人在2016年度取得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的,应自201711日起至3月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

[2017-02-10 15:21:16][匿名纳税人]

12万元以上纳税人年所得如何计算?

[2017-02-10 15:24:12][张守凤]

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具体为: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没有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  这里要解释一下:上述减除费用,是指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扣除标准,人们常说的“月收入3500元以上才要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个。附加减除费用主要适用于外籍个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以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况是,中方员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是3500元,而外籍员工则是扣除4800元(3500+1300=4800)。

[2017-02-10 15:25:48][张守凤]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帐征收的,按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对平时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应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税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我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经营)额不超过30000元的实行的是月零申报个人所得税,但如其按上述计算年所得,包括加上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其他所得,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仍应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2017-02-10 15:27:35][张守凤]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

[2017-02-10 15:28:53][张守凤]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原则上1%征收率换算为5%的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出年所得。股票转让所得,以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相抵后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低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2017-02-10 15:30:40][张守凤]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为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年度所得。上述“所得”的统计口径,均为纳税人于当年11日至1231日期间实际取得的所得,而不论所取得的是所属何时的所得,如补发往年、预发下年等。往年预发当年、以后年度补发当年等收入,均不计入当年所得中。

[2017-02-10 15:31:38][主持人]

请问张处长,今年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体现在哪里呢?

[2017-02-10 15:32:50][张守凤]

要发挥金税三期全面推广的优势,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鼓励纳税人利用互联网或移动客户端自主申报。加强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强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的税收监控,防止出现不申报和虚假申报现象;加强摸底排查,针对不同项目、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风险点,引导他们逐步形成并强化自行申报习惯。要突破新设单位和农民合作社等征管难点,确保各单位依法按时申报。

[2017-02-10 15:34:26][匿名网友]

哪些收入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

[2017-02-10 15:36:02][张守凤]

这个问题请刘冰处长解答一下

[2017-02-10 15:36:38][刘冰]

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的收入主要包括: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支付的所得(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十一)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2017-02-10 15:37:14][匿名网友]

已经如实按期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第二年初还要再申报一次?是还要再收一次税吗?

[2017-02-10 15:38:04][张守凤]

这是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误解。12万元自行申报≠再缴一次个人所得税。年初的这项申报义务,本质上可以视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做的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上一年度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当然,此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可以确认并退税、抵税等,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而且,最关键的是每个公民履行依法纳税这是我国宪法明确的一项义务,作为公民应自觉履行,所以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有利于培养公民依法自行申报纳税的习惯。

[2017-02-10 15:38:40][匿名网友]

在哪里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

[2017-02-10 15:39:33][张守凤]

纳税人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地点,应区别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至于申报的形式,当前我省各地税机关推行“全城通办”、网上申报、邮寄申报、扣缴单位代理服务等措施,自然人纳税人的纳税服务日益完善,纳税人可以具体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或网上自行申报、或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大厅、或邮寄申报、或委托扣缴单位代理服务等。

[2017-02-10 15:40:25][匿名网友]

办理12万元以上年所得自行申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017-02-10 15:41:32][刘冰]

原则上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可在地税网站上可自行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索取);(二)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可在地税网站上可自行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索取);()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四)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或证明;(五)如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协议或合同);(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017-02-10 15:42:48][主持人]

我问一下张处长,如果没有按期申报或没有如实申报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呢?

[2017-02-10 15:43:15][张守凤]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不如实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可能构成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7-02-10 15:43:59][匿名网友]

在公司上班,五险基数2549,月工资7500,每月已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五险费用,除此别无其他收入,需要申报吗?

[2017-02-10 15:44:30][刘冰]

如果您月应发工资7500元,社保缴费2549元属于个人负担部分,那么您的年所得为(7500-2549*12=59412元,未达到12万元,因此不需要进行申报。

[2017-02-10 15:45:20][黄水晶]

建安业需要缴纳1个点的企事业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这样的话法人或股东还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2017-02-10 15:46:07][张守凤]

这个问题,我在前面有过解释,再回答一下,承包建安工程的个人承包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和从承包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以及个人取得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如果全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无论是法人代表或股东仍需要自行纳税申报。

[2017-02-10 15:47:11][匿名网友]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是他们自行申报,单位不再进行代扣代缴还是怎么办

[2017-02-10 15:48:45][刘冰]

年所得超过12万元要求本人自行申报,但可以委托单位财务人员协助申报。个人每个月应缴纳的个税由单位代扣代缴并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2017-02-10 15:53:05][匿名网友]

科研奖励该如何扣税

[2017-02-10 15:54:31][张守凤]

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奖励,按照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省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评比奖励办法,科技人员获得评比奖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精神,按照“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科技人员获得任职、受雇单位颁发的其他奖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一并纳入工资薪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7-02-10 15:58:24][匿名网友]

直接在网上平台申报后就可以了吗?要不要到税务局现场办理其他手续?谢谢

[2017-02-10 16:00:30][刘冰]

直接在网上平台注册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就可以,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

[2017-02-10 16:02:54][匿名网友]

年底一次性所得,该如何扣税

[2017-02-10 16:05:22][张守凤]

这属于个税年终奖金的政策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执行。此文可在网上搜到。

[2017-02-10 16:07:56][匿名网友]

请问今年申报有几种方式,除了网上和实地申报有新增的方式吗?

[2017-02-10 16:09:08][张守凤]

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介绍过了,就不再重复了。

[2017-02-10 16:09:49][匿名网友]

新办单位的法人和股东是不是不论年收入是否达到12万元都要都要到税务局实名备案按个人税号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2017-02-10 16:10:34][张守凤]

此问题与12万申报无密切关系。作为新办单位的法人和股东是应该到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窗口去实名备案办理相关税务登记。

[2017-02-10 16:13:44][匿名网友]

年所得12万元是指企业老板一年总收入还是指企业职工一年所有的工资总和,工资已经按月交过个人所得税,还要申报吗

[2017-02-10 16:15:19][主持人]

您提的问题,我们前面已经回答过了,请您看一下前面的内容。谢谢。

[2017-02-10 16:15:57][主持人]

今天,网友提问比较踊跃,涉及内容较多,时间有限,有的网友的提问属于重复性问题,不一一在线回复,敬请谅解。省地税局门户网站会持续发布相关信息,请予关注。感谢各位网友对在线访谈的支持,再见。

[2017-02-10 16: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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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6 17: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