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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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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3 | 浏览次数: | 来源: 征管科 |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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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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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6 17: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