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报《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