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税务登记表进行审核合格后发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