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房产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是指符合房产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4)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的房产税优惠。
(5)大修停用房屋的房产税优惠。
(6)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优惠。
(7)保障性住房的房产税优惠。
(8)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9)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房产税优惠。
(10)武警部队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11)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房产税优惠。
(12)老年服务机构的房产税优惠。
(13)医疗卫生机构的房产税优惠。
(14)教育行业的房产税优惠。
(15)承担国家商品储备自用房的房产税优惠。
(16)大学科技园的房产税优惠。
(17)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房产税优惠。
(18)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房产税优惠。
(19)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的房产税优惠。
(2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的房产税优惠。
(21)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税优惠。
(22)铁路运输企业的房产税优惠。
(23)农村饮水安全的房产税优惠。
(24)自然灾害类房产税优惠。
(25)司法系统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
【报送资料】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事业单位证明材料。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单位性质证明材料。
(4)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房屋毁损鉴定证明材料。
(5)大修停用房屋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房屋大修相关证明材料。
(6)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基建施工合同、临时房屋建造成本等证明材料。
(7)保障性住房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证明材料。
(8)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应提供面积比例专项说明。
(9)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注销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材料。
——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后已变更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转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武警部队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武警单位证明材料。
(11)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开具的军队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老年服务机构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民政部门出具的资质认定原件及复印件。
(13)医疗卫生机构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医疗执业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4)教育行业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教育部门出具的教育行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承担国家商品储备自用房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承担储备任务的书面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批复文件或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6)大学科技园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教育部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17)科技企业孵化器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科技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孵化器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化企业汇总表。
(18)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执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9)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处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证明材料。
(21)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属于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22)铁路运输企业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应提供国务院批准股份制改革文件;合资铁路运输公司应提供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资料。
(23)农村饮水安全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企业和单位的认定资料。
(24)自然灾害类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25)司法系统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优惠办理: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房产原值的资料。
——司法系统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材料。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录入相关信息,并于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转相关部门后续管理。
(3)提醒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